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月3日,湖北省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年第1期。
麻城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年第1期
麻城市幼平蔬菜批发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生姜,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麻城市幼平蔬菜批发部经营的生姜,检验报告编号:N0:,抽检日期为:年9月28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麻城市幼平蔬菜批发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麻城市幼平蔬菜批发部立案调查并予以处罚。
三、风险控制:麻城市幼平蔬菜批发部一是清查当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生姜进货销售情况,二是发布当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生姜召回通知,三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