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公告
皖自然资公告〔〕24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46号)要求,决定自年9月15日至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范围
注册地在安徽的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除外),现持有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从事测绘活动的,须按规定申领测绘资质证书。
二、换证申请
(一)申请方式
本次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受理、审查、审批。测绘资质单位需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